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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开展走访排查、强化安全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10月29日 00:00    来源:     编辑:管理员   浏览量: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为全面掌握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发现整改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志愿者安全自护意识,全国项目办决定组织各地项目办于10—11月集中开展走访慰问、安全排查、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1.开展一次大走访。进一步明确县级项目办的第一管理责任和省级项目办的第一监督责任。各级项目办要深入基层、志愿者服务一线,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情况,掌握志愿者思想动态,倾听意见建议,帮助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县级项目办要走访到辖区内每一名志愿者,见本人、听声音、到单位、进宿舍,全面掌握每一名志愿者的身体、心理、生活、工作情况,并形成详细的走访记录,于11月30日前上交省级项目办。

2.实施一次大排查。省级项目办组织本辖区内县级项目办于10—11月集中开展一次自查,由省级项目办根据本地工作实际科学设计自查方案和指标体系,统筹安排部署。县级项目办围绕省级项目办设计的指标体系开展自查,全面查摆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上报省级项目办,并实施整改;要对志愿者工作生活场所的房屋安全、水电安全、供暖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全国项目办将从12月1日起对各地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检,一经发现问题,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切实加强安全自护教育,增强志愿者安全健康意识。各级项目办在入冬前集中对志愿者开展安全健康自护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志愿者离开服务单位、服务县,须向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请假,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志愿者请假期间,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要与志愿者保持联系;严禁志愿者到无安全措施的危险地域滑冰、滑雪、游泳;重点提醒志愿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出行安全,严禁无证驾驶或乘坐“三无”车辆,严禁乘坐超员、超限等违规运营车辆,严禁购买、骑乘无照摩托车、电动车及刹车不良的自行车;严禁志愿者使用没有烟囱或排烟不畅的煤气炉取暖;提醒志愿者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若遇突发事件,要冷静应对,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县项目办报告。

各级项目办要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本着对志愿者高度负责、对西部计划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做好安全管理服务。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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