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改革创新高效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共青团事业发展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选聘校团委挂职副书记、兼职副书记,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学校青年教师(含专职辅导员)中选聘挂职副书记1 人,教师兼职副书记 1 人,从学生干部中选聘学生兼职副书记 2 人。教师挂(兼)职副书记聘期二年,学生兼职副书记聘期至少一年。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综合素质较强,熟悉共青团工作相关规律和政策,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专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工作作风扎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踏实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敢于担当。
(四)热爱共青团工作,乐于为青年学生服务,善于做青年学生工作,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教师挂(兼)职副书记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中共党员,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0 周岁(含40 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有共青团工作经历及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学生兼职副书记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品学兼优,具有一年以上团学干部相关经历。
三、岗位职责与相关说明
(一)校团委挂职副书记、兼职副书记的年度考核仍在原单位(班级)进行,挂(兼)职期间的工作表现情况,作为评优评先、干部选任和教师职务、职称晋升等的重要参考。
(二)校团委教师挂(兼)职副书记要求在校团委坐班,按照行政人员发放坐班津贴。教师挂职副书记负责独立承担校团委部分专项工作,协助负责大学生艺术团日常管理,教师兼职副书记主要协助负责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管理,学生兼职副书记主要负责协助校团委专职团干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四、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9日至1月13日,教师申报人填写《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团委教师挂(兼)职副书记报名表》(附件1),学生申报人填写《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报名表报送至校团委新校区行政楼220办公室,联系人:牛美红,0551-62520151。
(二)校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综合评审,申报人员就本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岗位认识和工作设想进行陈述,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附件:
1.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团委教师挂(兼)职副书记报名表
2.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