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拟评选表彰2013~2014学年度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现将相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标准:
(1)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2)热爱共青团组织,自觉以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地履行团员义务,在同学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4)严于律已,举止文明,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
凡在本学年内有违纪处分或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有不及格、综合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学生,不在参评范围。
2.名额:优秀共青团员人数以班级团员人数的10%计算,尾数采取四舍五入确定;
二、优秀团干部
1.标准:
(1)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团的业务,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在现任共青团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现任团委干部;
(2)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精神,并注意结合班级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作用,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4)能积极维护广大团员同学的合法权益,严于律已,服务意识强,受到广大团员同学的拥护和信任。
凡在本学年内有违纪处分或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有不及格、综合测评成绩低于75分的学生,不在参评范围。
2.名额:优秀团干部每班一名。
三、先进团支部
1.标准:
(1)班子健全,定期改选,委员分工明确,工作能力强;
(2)能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共同进步,大力弘扬文明新风,成绩显著;
(3)“三会两制一课”健全落实,能够保证团内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团费收缴、团员发展、“推优”工作和团的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各项任务落实较好;
(4)学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特色,发动面广,效果显著。
2.程序:校团委依照《合肥幼专先进团支部评比细则》进行团支部考核并确定出各系部先进团支部。
请各系部在9月3日—9月17日期间对照上述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各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经系部签署意见后,于9月18日下午(16:30之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表格交至校团委孙祥辉老师处。
共青团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